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我的社团我做主”全市第三届中学生社团文化节暨中学生
精品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管民办学历教育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升中学生社团文化,展示中学生社团风采,加强全市中学生社团交流与融合,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我的社团我做主”全市第三届中学生社团文化节暨中学生精品社团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意义
通过中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引导全市中小学生践行八一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广阔舞台。
二、活动主题
“我的社团我做主”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11月
四、参与对象
各局属学校、事业单位办学校、市直管民办学校中学生社团
五、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精品社团初评(10月8日-10月30日)
1.以各学校重点推荐的优秀社团为单位报名参赛;
2.参赛社团必须有明确的章程、社团宗旨和较完善的
组织构架和管理制度,有一定规模,定期开展活动,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在校内有较强影响力,有固定的指导教师,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创新精神风貌;
3.参赛社团自行拍摄并报送视频VCR,以介绍社团成长历程、体现社团活动内容、展示社团特色风采等为主要内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
4.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评委对社团进行评审,评选出30支优秀社团进入复评阶段。
(二)精品社团复评(11月1日-11月10日)
1.由30支优秀社团负责人,以PPT讲解的形式,对社团成长历程、内部管理、活动开展、成效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展示;
2.将组织评委集中对入围的30支优秀社团进行现场评审,综合现场展示得分,评选出10支精品社团和20支优秀社团进入展示阶段;
3.复评阶段具体方案将另行通知。
(三)精品社团展示(11月11日-11月20日)
1.组织全市优秀中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和学生代表开展中学生社团论坛,分享交流中学生社团发展及未来;
2.组织10支精品社团和20支优秀社团进行现场互动展示;
3.开展全市第三届中学生社团文化节暨中学生精品社团评选活动颁奖典礼;
4.精品社团展示环节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奖项设置
本次中学生社团文化展示节暨精品社团展演活动将分类评选出十个“全市中学生精品社团”、二十个“全市中学生优秀社团”以及 “全市优秀中学生社团社长奖”。
七、活动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对本校的中学生社团进行认真筛选,各学校择优推报1-3个社团参加市级评选;
2.参与前两届精品社团评选活动且荣获精品社团称号的不予以报送;
3.请各学校社团填写精品社团申报表(附件)和社团视频VCR一并打包,以“**学校社团评选”命名,于10月2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501244931@qq.com,视频具体要求:格式MP4(H264)、分辨率1280*720、视频帧率25FPS、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83986470。
附件:全市第三届中学生社团文化节暨中学生精品社团评选活动申报登记表
南昌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8日
南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印发